构建“政府+保险+慈善”防贫共同体 河南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人民网郑州1月6日电(杨晓娜)近日,伴随着“政府+保险+慈善”保单落地,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为“三类监测对象”6776户18467人筑牢一道返贫“拦水坝”。
此次,是河南保险创新形式,探索构建以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政社互动防贫保险共同体,通过保险防贫预警、返贫处置、脱贫保稳,兜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卢氏县作为河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县共有“三类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6776户18467人,防止返贫致贫的任务依然很重。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河南省首家保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聚焦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多方联动,筑牢返贫“拦水坝”。“该项目将卢氏县监测帮扶对象作为被保险人,将监测帮扶对象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客观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和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差额作为保险责任,将为全县监测帮扶对象提供32.13亿元的返贫风险保障。”中原农险卢氏县营销服务部经理王峰介绍。
据介绍,保险资金由卢氏县政府、卢氏慈善总会、慈善企业共同负担,县政府和县慈善总会共同出资200万元,其中县政府出资60万元,县慈善总会出资140万元,中原农险协调慈善企业捐赠58.54万元。
据中原农险副总经理雷廷军介绍,在监测帮扶对象因病、因灾、因意外等风险保障的基础上,对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给予补差性兜底保障,同时将慈善保险标的拓展至苹果“保险+期货”项目,保障产业发展风险。此外,拓宽慈善来源,参与慈善会“99公益日”项目,联合县级慈善会、扶贫基金会、期货机构拓宽慈善资金来源,协同中原信托发起慈善信托产品筹集资金。
早在2022年3月,中原农险引入慈善机制开拓减贫资金来源,在柘城县落地全国首单“政府+慈善+保险”的新型防贫保险,此次,是在原有基础上持续对“保险+慈善”项目进行升级。
截至目前,“政府+慈善+保险”的防贫共同体项目在河南省柘城县、卢氏县、宜阳县、浚县、陕州区等5个县区落地,筹集慈善信托、慈善会、金融机构等慈善资金440.38万元,带动财政补贴资金945.27万元,为2.7万户监测帮扶对象提供54.02亿元风险保障。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